□白 桦
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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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上海将要举行世界名犬大赛,据说组委会要聘请美国犬类协会(AKC)的专家来担任国际裁判。中国名种犬:京巴、沙皮、西施、巴哥、藏獒……也将参选云云。在这样的会上,恐怕主要展示的是犬类的外貌与妩媚,很难体现出它们的优良品质来。但这条消息引起我很多年前就有的一个念头,那就是:说犬。
如果说,犬是人类的第一宠物,我想大致没人反对。当今之世,有些人连狮子、老虎、鳄鱼、蟒蛇这样凶猛的野兽,屎壳郎、蝎子、蜈蚣、粘粘虫这样的虫豸都爱得如醉如痴。但在大街上最常见的还是人与犬的拍档。众多年迈的老妇人、华丽的阔太太、时尚的美少女、染着五彩头发的少爷们已经很难容忍与犬须臾疏离了。在中国的古老理念里,人与兽的界限是很森严的,所以有人性、兽性之说。孟子在谈到人际关系的时候就说过这样的话:“爱不敬,兽畜之也。”意思是说畜养禽兽,可以爱而不可以敬。所以直到现在,传统观念比较深的爱犬族在唾骂卑鄙小人的时候也还是使用“狗东西”、“狗日的”之类的辞儿。这与大都会时尚的理念就大相径庭了,当代大都会的爱犬族对宠物何止是一般的“爱”与“敬”啊!
犬类如此之得“人心”,其主要原因在哪儿呢?积大半生之切身体验与思考,愚钝如我,还是发现了它们身上的确具备着很多优秀品质。比如“忠”吧,任何一种动物都不可能做到比犬类还要忠心耿耿。它们的忠能做到无条件,真可以算得上死心塌地。它们不管主子有多么卑鄙、无耻、龌龊、凶残和暴戾,有无道德、有无相貌、有无学养、有无人性……对于犬类来说,主子就是它们的“主义”、“旗帜”、天上完美的上帝、地上绝对权威的元首,何况它的元首还拥有足够的肉骨头和足够的残羹剩饭。犬类也要受训练,课程很单一,可以速成。它们应当终生牢记的原则只是:咬对了,多给一根肉骨头,咬错了也未必没有肉骨头。如果咬得特别精彩和淋漓尽致,甚至可以得到一大块五花肉。至于咬的是什么人,那人该不该咬?咬他的根据是什么?咬完之后的一桩桩人间悲剧如何收拾?符不符合人道主义和狗道主义的原则,符不符合适用于人或畜生的法律条文?极为简单,无需思考、记忆和总结经验。所以民间有“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之说。但是犬类袭击人也并非毫无原则,首先它们是服从主子的命令、眼色和暗示,对!犬类在接受暗示时的灵敏度极高,它们甚至还能从对方的衣衫和气息上鉴别异己,而且行动极其果敢与快捷。犬类最能让主子高枕无忧的是:它们能维护主子所需要的一种秩序,不信请看草原上的牧羊犬,在牧羊犬的虎视眈眈下,别说某一只羊羔想改变行进的方向,即使它单独想稍稍偏离一点点牧羊犬的视线,就会被牧羊犬咬住耳朵拎回到队伍里。我在金沙江上游一个偏僻的山谷里,见识过一只藏獒。它的主子只伸出一个手指,那藏獒就像闪电一样冲向一片小树林,很快就从树林里拖回一只自由散漫的小羊羔,当着主子的面,呜呜叫着咬断小羊羔的脖子。它的主子自豪地对我说:“豢养这样的畜生,你能享受到帝王级的快乐!”在等级森严的社会里,帝王级的快乐算是到了顶了!因为豢养犬类,当不上帝王的人也能享受到帝王级的快乐!何乐而不为呢!我怀疑希特勒建立党卫军、冲锋队之初,就是从犬性得到的启发。纳粹党成功地用犬性替换了人性,这就是纳粹党徒所以都能成为毫无廉耻的杀人工具的原因所在。他们看到的只有两类东西,一类是元首允许生存的动物,一类是元首要求消灭的动物。在这个地球上,人是没有的,包括他们自己。能忠到这个份上,实在可以说弥足珍贵。特别是在中国文化传统中,忠是第一重要的素质。纵观历史,有了忠,就能飞黄腾达,甚至可能高踞于一人之下、万万人之上。
传说一位小官在公厕里巧遇一位大官正在如厕,小官觉得这真是机会难得,急中生智,想说一句使主子心旷神怡的话来:“首长!您亲自来上厕所?”大官大笑:“哈哈!是的……”小官说:“日理万机的您还要事必躬亲,包括大小便这样的琐事,实在是太劳累您了!”这句媚主的恭维话适得其反,竟然把大官说火了:“要么你替我来?”说得小官羞愧不已:“首长!我恨不得为您效劳,可想来想去,技术问题没法解决,所以我没敢说出口……”这个故事活脱地刻画出一个明日显贵的媚态来。由此我又联想到犬类,犬类第二大优良品质是:“媚主”。谚语有云:“摇尾乞怜”。犬类媚主的外在表现就是摇尾乞怜,它们能把尾巴摇得像最快的节拍器。童年时,我对于吃肉的犬还要津津有味地吞吃人的粪便很难理解,它们是怎么在饮食上养成这种异趣的呢?今天看来,恐怕这是由于媚主造成的。为了媚主,犬类总想和主子套近乎,钻头觅缝地找个套近乎的机会。古人没有厕所,总在屋前屋后出恭。主子出恭,正好是一个贴近你没商量的机会,亲昵之余,顺便就把粪便清理干净了。所以至今在乡下,农民还把那些阿谀奉承的小人称为“舔屁股沟子的东西”。一代传一代,粪便就成为犬类的习惯食物了。现在那些抱在时尚女士怀里的小洋犬大概已经改变了它们祖先的习惯,因为主人们肯定不会在露天下出恭了,家家户户都有了抽水马桶,而且小洋犬们随时随地都可以亲吻主子的粉脸……
(摘自《信阳杂文选》)
【作者简介】
白桦,原名陈佑华。剧作家、电影剧作家、诗人、小说家。1930年出生于河南信阳市。因战乱辍学,在信阳师范艺术科肄业。1945年开始写作,1947年参军,曾在中国人民解放军中长期从事宣传、文化、教育和文学创作工作。1958年被划为右派,搁笔多年。1964年重新入伍,在武汉军区任创作员。文革后,中断多年的创作活动才得以继续。1985年转业到上海。1988年参加美国爱荷华国际写作计划,并在美国哈佛、哥伦比亚、明尼苏达、加利福尼亚等二十余所大学做巡回演讲。长诗有《孔雀》、《从秋瑾到林昭》等;诗集有《白桦的诗》、《我在爱与被爱时的歌》、《长歌和短歌》等;长篇小说有《妈妈呀!妈妈》、《哀莫大于心未死》、《远方有个女儿国》、《蓝铃姑娘》等;话剧有《曙光》、《吴王金戈越王剑》等。另有文集四卷。作品曾以英、法、德、韩等国文字在国外发表和出版。现在上海从事专业著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