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张志峰 肖 兵)为深入贯彻落实《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印发<河南省企业研究开发费用认定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精神,大力提升我市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近年来,我市科技、财政、税务部门积极实施加计抵扣税收优惠政策,收效明显。

这些政策主要内容有: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工艺、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研究开发活动,可享受国家和地方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及有关税收优惠政策。2009年至今,我市已成功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抵扣额1255万元,为企业自主创新增添了强劲动力。日前,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税务部门再度组织专家对河南二纺机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抵扣项目进行了鉴定。鉴定委员会成员一致认为河南二纺机股份有限公司此次申请的“新型超高速高性能锭子”和“双振动系统高速纺纱锭子”两个项目符合有关政策规定,企业可以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今后,市科技局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联系,用好用足此项优惠政策,大力支持企业自主创新,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实现可持续发展,让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享受到加计抵扣创新的优惠政策,为增强我市企业自主创新实力提供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