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张 永 梁 波)日前,浉河区检察院驻所检察室协助信阳劳动教养管理所将身患疾病无人照顾的劳教人员李某送往固始县老年公寓生活。

信阳劳动教养管理所劳教人员李某,2010年因盗窃被劳动教养一年。其进入劳动教养管理所后,积极改造,表现良好,应于2011年4月10日解除劳动教养。2011年4月7日18时,李某突发“脑干梗塞”疾病,被送往信阳市第三人民医院急诊科住院抢救,经过一个多月治疗,李某的病情逐渐稳定,出院后需做康复辅助治疗。因为李某的父母早亡,与爱人离异,其子在上大学,所以李某出院后生活无着落。从人道主义出发,浉河区检察院驻所检察室协助信阳劳教所管理所与固始县老年公寓联系后签订协议,李某由固始县老年公寓照顾。目前李某病情已经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