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余 杰 毛 强)近年来,息县检察院在监所检察工作中,坚持“四个注重”,积极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有力地促进了监所检察工作稳步发展。自2007年以来,该院监所科收集和发现职务犯罪案件线索50多条,立案查处职务犯罪嫌疑人9人,均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并荣获“河南省检察机关查办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职务犯罪案件先进集体”称号。

注重检务公开,宣传检察职责。该院把监所检察部门的性质、职责权限、管辖、查办案件的范围、种类、立案标准、举报方法等,在监管场所及检务公开宣传栏上公布,使在押人员及其亲属明白如何利用检察监督权利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怎样抵制和检举自己受到的不法侵害。

注重制度建设,鼓励在押人员检举立功。该院在所辖监管场所成立检察官谈话室,设立检察专用举报箱,完善控告举报制度、检察官谈话制度、检察官约见制度、检察官接待制度等,一方面查处死亡、伤害、脱逃等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案件;另一方面便于在押人员及其亲属申诉和反映有关情况,或者进行控告举报。检察官定期与被监管人员及其家属谈心,坚持跟踪回访,鼓励他们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提供案件线索,争取立功。

注重拓宽视野,“放大”监督范围。该院监所科改变过去单靠驻所“盯、守”的工作模式,推行“盯、守与外围摸查”相结合的方法,进一步扩大监督范围。在日常工作中,检察官经常在八小时以外对监管场所进行检查,查找平常不易察觉的漏洞和安全隐患,不定期对看守所的执法情况进行抽查,以便能够掌握真实的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

注重日常闲谈,保持密切联系。该院驻所检察官经常主动与监管公安民警谈心或闲谈,以便了解监管场所内部一些不易察觉的问题。监所科始终与审判机关、公安机关的办案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以便发现案件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