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鄂边区第二次军政代表大会 1941年4月1日,豫鄂边区第二次军政代表大会在京山向家冲召开。边区各界代表67人出席了会议,其中,共产党员32人、党外各阶层人士35人。边区军政联合办事处主任许子威向大会作了《关于军政联合办事处的工作的报告》。大会通过了《豫鄂边区选举条例》、《豫鄂边区各级代表大会组织条例》、《豫鄂边区各级政府组织条例》及《豫鄂边区行政公署组织条例》。豫鄂边区第二次军政代表大会的召开,进一步奠定了边区抗日政权的民主基础,成为边区全面建设各级政权,广泛开展政府工作的新起点。

豫鄂边区行政公署 1941年4月,豫鄂边区第二次军政代表大会以“三三制”为原则,选举产生豫鄂边区行政公署,许子威任行署主席,下设信应、鄂东、襄西、天汉4个行政办事处。1942年3月,豫鄂边区第一届抗日人民代表大会召开,改选了边区行政公署委员会,许子威继任主席。1944年6月,豫鄂边区第一届临时参议会听取了《行署工作报告》,并推选郑位三为议长。1945年1月,边区行署召开第二届临时参议会,总结了边区政府工作,郑位三作《政治报告》。至1945年8月抗战胜利,豫鄂边区行署辖38个县级抗日政权、2000多万人口。

《豫鄂边区施政纲领》 1942年3月22日,豫鄂边区第一届抗日人民代表大会通过《豫鄂边区施政纲领》。《豫鄂边区施政纲领》分为25条,对贯彻执行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扩大边区抗日武装,实行“三三制”民主政治,保护一切抗日人民的基本利益和权利,实行抗战经济政策,统一财政税收,发展农业生产,实行减租减息,调整劳资关系,发展文化教育,提高妇女地位,倡导宗教信仰自由等,都作出了明文规定。《豫鄂边区施政纲领》确定了边区抗日军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坚持敌后长期抗战,进一步发展与巩固边区抗日民主根据地的总目标和任务。

(未完待续)

(本文由鄂豫皖革命纪念馆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