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民警正在一边劝说,一边伺机解救轻生女子。
图为轻生女子坐在楼顶的围墙上痛不欲生。

□本报记者 苏 鹏 文/图

2011年7月11日上午8时40分,一名来自南阳西峡县的女子,爬到信阳火车站广场附近的市邮政大厦21楼楼顶,站在楼顶围墙上散发《一个被骗女子的悲惨遭遇》传单,引来火车站广场不少群众围观,造成交通拥堵。

她在传单中自称:“我叫刘学勤,女,28岁,来自河南南阳市西峡县。2009年12月底,我用房产抵押贷款10多万元,被两个湖北人骗到信阳做古建筑工程,他们拿我的钱不给我打条,合伙做工程不签合作协议,账本也不给我看,直到工程结束也不给我结账,甚至连本钱也不给我。但是,我两年多的贷款利息、我家里的损失、我辛苦两年的工钱,再加上两年多在外的开支,这一大笔费用搞得我负债累累,丈夫也和我离婚了,我实在是走投无路,无法生存。恳求领导给予我支持和援助。帮我追回投资、挽回损失。”

市公安局4名民警得知有人在楼顶上试图轻生的情况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经过近半个小时的劝说,并趁轻生女子不注意时,他们冲了上去,成功地将其从21楼楼顶的围墙上解救下来。警察护送该女子下楼时,还不停地劝说:“钱财失去可以再来,生命不能死而复生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