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 钢 吴春宝)近日,我市首家劳动人事仲裁机构浉河区劳动人事仲裁院,经浉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正式成立。过去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用人单位代表组成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变身为有职业仲裁员和经费保障的实体化仲裁办案机构。

浉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设在浉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并承办辖区内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成立,改变了过去劳动、人事争议分机构处理的局面,实现劳动、人事争议受理的一体化。它的成立,还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当前“案多人少”的问题,全面提高劳动人事争议处理的工作效率,为公正、及时、依法正确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提供强有力的组织机构保障。同时,也提高了基层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效率,避免了基层调解流于“形式化”、“走过场”,促进基层调解发挥更大的作用。

浉河区劳动人事仲裁院成立以后,将以“规范化、专业化”为标准,大力进行软硬件建设。同时,注重加大信息化办案及管理力度,力争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做实做强,切实维护当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