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沈小平 陈 杨)今年以来,淮滨县法院注重民商事案件的调解工作,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

该院一是落实“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始终把调解工作贯穿办案全过程,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通过培养法官调解意识,树立“调解结案是高质量审判”的司法理念,充分发挥资深法官在诉讼调解中的作用,加强各方面的协调配合,既解开当事人之间的“法结”,又解开当事人之间的“心结”,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二是建立巡回审判制度。开展巡回审判,配备巡回审判车,确保就地受理、就地开庭、就地审理、就地调判、就地送达,做到立案到农家,调解诉讼到农家。三是落实“讲四心”调解办法,即热心、细心、耐心、公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