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对食品卫生工作的具体要求有哪些?
答: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应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卫生管理制度健全,设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制售食品应做到生熟分开,货款分开,有防蝇、防尘、防鼠、防潮设施。食品生产企业应按有关食品卫生专项或通用规范的要求生产食品。销售的定形包装食品标志符合要求,无过期食品销售。城市要有预防食物中毒措施,全市食物中毒呈下降趋势,食物中毒原因查明率逐年提高、未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城市实现生猪定点屠宰,无注水肉和病畜肉上市,已开展牛、羊、禽类定点屠宰。
问:对食品经营单位卫生监督检查的要求有哪些?
答:1.环境整洁,卫生设施完善。制售食品,做到生熟分开,货款分开;2.食品库房、操作间整洁,设施布局合理;3.餐具消毒工作落实;4.食品卫生质量符合要求;5.卫生许可证及健康证完备;6.从业人员培训合格后上岗;7.自身卫生管理组织和制度健全;8.防蝇、防鼠、防潮、防尘设施齐备。
问:对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的个人卫生有什么要求?
答: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经常保持个人卫生,生产、销售食品时,必须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食品售货工具。
问:病媒生物防治工作有什么具体要求?
答:要求市、区、街道有专(兼)职病媒生物防治工作人员,各部门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工作经费有保障,在防治工作中,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治方针,各项治理措施完善,病媒生物孳生地得到有效控制。在化学防治中,注重科学合理用药。灭鼠、灭蚊、灭蝇、灭蟑螂有三项达到全国爱卫会规定的标准,另一项不超过国家标准的三倍。
问:公共场所健康教育有何要求?
答:主要公共场所应设有健康教育专栏、其中要有控烟和预防艾滋病、性病的宣传内容及宣传品。
问:公共场所管理有哪些要求?
答:经营单位应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卫生管理制度健全,设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经过体检、培训取得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从业人员“五病”调离率达100%;室内外环境整洁、卫生指标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问:“门前四包”指的是哪四包?
答:“门前四包”是指以临街单位为责任人,对责任区包“门前管理秩序、市容环境卫生、维护市政设施完好、绿化美化”责任制。
问: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提出的“五小行业”指的是什么?
答:这五小行业指“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厅、小歌舞厅、小旅馆、小网吧”。
问:居民生活垃圾的排放方式是怎样的?
答: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定时收集和集袋箱不定时、垃圾点收集方式,居民应按下列要求操作:将垃圾用袋装好,按当地环卫部门规定的时间、地点排放。
问:在公共场所如何处理吐痰?
答:在公共场所吐痰,可直接吐向厕所便池、不便进公共厕所的、应吐在纸中、然后投入垃圾容器。
问:哪些行为是破坏市容环境卫生行为?
答:随地吐痰、便溺;随地抛弃瓜果皮核,纸屑、烟头和动物尸体;从高空、建(构)筑物向外掷物、泼水;在建筑物、构筑物、设施和树木上乱涂写,乱刻画、乱贴挂广告、标志牌等都是破坏市容环境卫生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