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杨 瑛 陈 娟)日前,浉河区法在开展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工作中,始终恪守“工作做到家,责任负到底;保证案结事了,追求案结事好”的司法理念,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工作指针,积极为当事人搭建宽容、谅解、理解的交流平台。

该院一是采取全程调解法。承办人采取教育、引导、辨法析理等方式,在庭前、庭审或庭后“全过程”、“全时段”做大量细致的工作,既主动保护刑事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又依法制止漫天要价现象的发生,确保调解工作合法合理高效开展。二是采取三级调解法。每一起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工作先由承办人尽力做通,必要时庭长、主管副院长直接同承办人一道说和劝导,形成合力,积极引导。三是采取亲情疏导法。有些故意伤害类轻伤案件,是因一时之气的小事引起,且多发生在邻里、朋友、雇主之间。此时,可与双方沟通,使双方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四是采取案例引导法。让当事人了解类似案件的有关判决,权衡得失,主动接受调解。五是采取多元互动法。对一些当事人有委托代理人的案件进行调解时,承办人主动与代理人沟通,商定最佳调解方案,与代理人一起做调解工作,这样当事人更容易接受,尽快达成协议,从而确保刑事部分及时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