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石家庄6月23日电(记者 朱 峰)23日上午,河北省保定、石家庄、秦皇岛三地法院公开宣判3起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和有毒食品案件,10名犯罪分子被判刑。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同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副院长朱良酷称,将始终保持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对此类犯罪将突出打击重点,狠抓大案要案,重拳出击,除恶务尽。

当日上午,河北三地法院对三起此类案件进行宣判。其中,徐水县“三聚氰胺问题奶粉案”中,公司代表人崔卫忠因明知奶粉中掺有三聚氰胺,仍然向鲜奶中添加,并对加工后的奶粉进行二次添加,徐水县法院在法定幅度内对其判处最高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另有三名被告人被判实刑;鹿泉“假六味地黄丸案”中,除制售人被判有期徒刑外,四名受雇佣的打工者,也因有主观故意受到刑罚;秦皇岛“假酒案”中,被告人王金海将低价瓶装白酒贴牌“茅台”“五粮液”,虽犯罪未遂,仍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