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朱卫东 喻 杰)近年来,固始县法院在推行不捕案件答疑说理机制过程中,创新工作方法,念好“和”、“细”、“慎”三字经,扎实做好不捕说理工作。

该院一是构罪不捕的说理,侧重一个“和”字。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角度出发,在不捕说理中突出一个“和”字,努力修复双方关系,积极促成当事双方和解,达成对不捕处理结果的共识,化解由此产生的积怨;二是存疑不捕的说理,侧重一个“细”字。一方面在作出存疑不捕决定后,主动与公安机关进行联系沟通,就案件证据存在的缺陷、问题详细说明,听取意见,争取理解和支持;另一方面对案件需要补充的证据,制作《补充侦查提纲》,使侦查人员心中有数,有的放矢地开展补充侦查工作,有效提高补查重报案件的质量;三是绝对不捕的说理,侧重一个“慎“字。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要求承办人在制作《审查逮捕案件意见书》的同时,另行制作《不批准逮捕理由论证意见书》,着重从法律依据和刑事政策上进行分析说理,具体阐明不构成犯罪的原因或无逮捕必要的理由,并将《不批准逮捕理由论证意见书》随《不批准逮捕决定书》一并送达公安机关,以法服人,以理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