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杨 帆)今年以来,罗山县法院在“立案信访窗口”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活动中,采取多项措施,加强判后答疑工作,及时解开当事人“心结”,实现案结事了,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

该院一是确定扩大判后答疑主体。根据实际情况,由案件承办法官、立案法官、执行法官分别或共同答疑;二是确定判后答疑重点。结合《涉法涉诉矛盾纠纷分析研判制度》,确定日常审理、执行案件中可能激化、易导致突发性事件的案件;因涉及民生等问题要求及时立案、审理、执行,如得不到妥善处理可能导致群体性事件的案件;新闻媒体、网络舆情关注的案件或党委、人大、上级法院督查督办的案件;上访或群体性诉讼的案件为重点答疑案件;三是确定判后答疑时限。接待人因开庭、会议等事由无法接待的,由立案庭与接待人联系确定预约接待答疑时间、地点,进行预约接待答疑;四是确定判后答疑方法。采用来到现场、主动上门、电话答疑等方式,用人民群众通俗易懂的语言阐述裁判理由;五是确定判后答疑督查。负责答疑的接待人员经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待答疑或无故拖延推诿的,通知廉政监察员和监察室进行违纪处理,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廉政监察员反映或举报信箱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