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年初,罗山县检察院根据省、市检察院关于司法警察机构单列的要求,积极向该县县委、县政府请示汇报,争取该县编制部门的重视和支持。通过积极努力,罗山县编办将该院司法警察大队从本院政治处的内设机构单列出来,与其他业务部门规格一样,成为该院的一级内设机构,并正式挂牌成立“罗山县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大队”,自此由7名司法警察组成的法警大队在该院司法警察工作上掀开了新的一页。

创建工作机制 依法协助办案

近年来,该院司法警察大队为确保安全办案,文明规范办案,研究制订了本部门安全办案责任制。安全办案责任人必须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和《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执行职务规则(试行)》规定的内容、程序和要求依法履行职责。

所有案件,一进入办案工作区,所有的传唤、看管、搜查、扣押、送达等工作全部由司法警察实施,同时,通过同步录音录像和指挥监控系统,全方位监督和制约侦查人员的活动,有力地提高了办案人员的审讯水平、组织指挥水平和办案效率,实现了文明办案、安全办案。近年来,该院司法警察大队已先后出警240余人次,其中看管犯罪嫌疑人80次,参与搜查35次,协助执行拘留56次,提押60次,办理的所有案件均未出现一起安全责任事故。

充分发挥职能 开展追逃工作

2006年以来,该院司法警察大队共成功抓捕外逃多年的犯罪嫌疑人13人。其中大案4件5人,起诉法院后全部做了有罪判决。在追逃过程中,很多时候都是利用星期天、节假日等业余时间开展工作。魏某原系某公司业务员,因为平日里有大量的现金从其手中流过,久而久之原本有着很强虚荣心的魏某心态开始不平衡了。再则,人到中年,眼见自己昔日的“哥们”都那么潇洒自在,挥金如土,每次大家聚会总是别人“买单”,魏某便开始作起了自己的发财梦。魏某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用自己手中的业务费大量购买彩票,(下转B3版)

□汪 海 周 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