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周海燕)按照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精神,经过自下而上的层层评选推荐和省道德模范评选推荐活动组委会评审,潢川县推荐的黄久生在众多选手中脱颖而出,成功入围全国第三届道德模范——助人为乐模范候选人。

黄久生,现年46岁,潢川县双柳树镇晏岗村人,是吃“百家饭”长大的苦命孩子。他从一名提灰搬砖推车打杂的小工,逐渐成长为建筑界技术过硬、善打硬仗的行家里手,曾先后担任中建七局第一建筑公司郑州分公司民工队组长、班长、队长、项目部经理。他参与建设的工程两次夺得国家最高建筑奖——鲁班奖,建造了30余项省、市优质工程,被誉为“河南建筑业的铁鸟”。先后荣获郑州市第二届“十佳外来务工青年”、河南省“实现中原崛起有突出贡献新闻人物”、河南省“五一劳动奖章”、全国“敬老之星”、“感动中原”十大人物、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中国好人”、奥运会火炬手、“‘和谐中国’十大人物”、“中国网络媒体首届感动中国人物”、“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河南省“6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原人物”、“中国农村新闻人物”等称号,并作为唯一的农民工代表参加了新中国60年国庆观礼和国庆招待会。

事业取得成功之后的黄久生,没有忘记家乡的父老乡亲,他懂得“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从1996年起,逢年过节,潢川县双柳树镇鳏寡孤独家庭都会收到黄久生捐赠的米面等年节物资,有时还有数百元的现金。这样的善举他已经坚持15年了。为此,他已经花费了100多万元。他也因此被称为“700多户鳏寡孤独家庭共同的儿子”。他还出资45万元,为孤寡老人在双柳树镇建了一所敬老院,除国家给的补贴资金外,其余费用全部由他个人承担。除此之外,每当家乡兴建利民工程,或者知道谁有了燃眉之急,他也会不时地慷慨解囊。

黄久生的“涌泉”不仅喷向了恩人,而且洒向了社会。黄久生先后为信阳白血病患儿小黄冠、息县血癌少年陈辉、茶叶妹妹——白血病患者程静雯、潢川县白店一家3人都得癌症的周慧等多人捐款17万元;2008年汶川大地震发生后,他先后捐款15万元,其中缴纳的5万元“特殊党费”,也成为河南省首笔农民工党员缴纳的“特殊党费”;此外,黄久生还先后4次为信阳市和潢川县工会组织的金秋助学活动捐款8万元,并资助了22名贫困学生完成学业;2010年捐资260万元,在潢川县隆古乡新修一条道路;2011年,他还为潢川县慈善总会捐款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