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董运斌)日前,平桥区地税局针对房屋租赁业税源分散,房屋租赁、承租双方真实合同信息采集难;纳税人不提供原始房屋产权证、照、卡,税负核定难;有的房屋产权所有人经常变更租赁方式,跟踪管理难;部分房屋产权所有人将税负转嫁承租人等情况,该局采取有效措施,破解房屋租赁业税收征收管理难。

该局一是实施目标管理驱动。按照属地管理的办法,将房屋租赁业税收任务分解到平桥、明港两片征收管理单位,两个专业办层层分解任务,明确管理责任,健全目标管理责任机制,完善逐级考核办法,加大目标考核力度,半年、年终兑现奖惩。二是澄清税源底数。结合新征管系统上线基础信息大集中,分片段、分街道对辖区内经营性房屋税源进行挨门逐户“地毯式”排查,对经营性房屋面积、规模、承租双方约定租金、年限、租赁方式等基础信息全面进行采集,摸清经营性房屋税源底数,健全税源管理台账和相应的征管档案,夯实税基。三是深入开展税收政策宣传。结合税源登记排查,将经营性房屋税收政策宣传单送到纳税人手中,耐心细致地向纳税人宣讲税收政策,同时,对行政事业单位上门进行纳税申报辅导、办理涉税事宜,取得纳税人的理解与配合。四是强化税源管理。大力推行税负级次管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充分进行典型调查的基础上,对同一地段、同等规模的经营性房屋实施同等税负管理。对变更房屋产权或者租赁经营人的,坚持不定期进行巡查,实施跟踪管理。五是狠抓综合治税。积极与该区房管、财政、公安等职能部门进行协调,取得相关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与配合,形成部门联动综合治税合力。六是优化税收管理环境。为进一步理顺房屋租赁业税收管理秩序,对申报不真实的纳税人,按程序下达《核定税款通知书》、《责令整改通知书》,组织进行集中清缴,对经过多次催缴而延期申报、不积极申报和不申报的纳税人,依法采取扣缴税款、扣押财物等税收保全及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