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建然)“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逐步实现市级统筹成为我市城镇医疗保险发展的必由之路。”笔者上周从全市医疗保险工作座谈会上获悉,我市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将实行市级统筹。

城镇职工、居民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实行市级统筹,既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需要,也是为实现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改革目标而提出的具体举措。据了解,2000年、2008年,我市先后启动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城镇医疗保险在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乃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城乡医疗保障制度的全面建立以及职工医疗需求的不断提高,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统筹层次过低的问题,特别是其政策不统一、基金的抗风险能力和互助共济能力不足、保障水平低等矛盾日益突出,不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基本的看病就医之需求。为此,按照省政府的部署,针对全市范围内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不统一、标准的不一致、管理的不够规范、基金抗风险能力不够强等问题,我市将统一政策、统一建立基金调剂制度、统一信息系统管理、统一经办流程和管理服务的“四统一”,对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和生育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彻底解决群众看病就医的问题。

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后,凡我市参保的城镇职工和居民,将享受统一的医保政策,医保看病就医的环节将进一步削减,基金的抗风险能力将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均可享受市级统筹带来的便利,“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可望在很大程度上进一步得到缓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