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曹新俊)为贯彻全省“2011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依法严厉打击文物犯罪活动,保护文物安全,6月10日,我市召开“2011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会议决定,从即日起至今年年底在全市组织开展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

会议指出,近年来,随着文物收藏热、投资热的的快速升温,受高额暴利驱动,盗掘古墓葬等犯罪活动有所抬头,馆藏文物再度成为犯罪分子伺机作案的目标。同时,随着我市文物资源总量不断增加和市博物馆、鄂豫皖革命纪念馆的免费开放,防盗窃、防破坏等文物保卫任务更加繁重。面对严峻的形势,各级各部门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准确把握形势,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将文物安保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全力配合公安机关,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深入推进“2011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各县区要迅速成立领导机构,明确责任,尽快制定本地区防范打击文物犯罪具体行动方案;各级文物行管部门和各文博单位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为文物案件侦破提供线索;各级文物行管部门要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在各类媒体上做好宣传工作,营造全社会打击文物犯罪的浓厚氛围。

会议强调,各级文物行管部门要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努力做好文物安全防范工作。要加强对文物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研究,亲自动员部署,亲自协调解决,亲自督促检查,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明确责任主体,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完善各类应急预案,筑牢文物安全制度防线;要完善文物安全长效机制,发挥各部门优势,形成打击文物犯罪的合力;市公安局、市文物局要抓好文物安全巡查制度的落实,成立联合检查组,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要大力推进文物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文物系统的博物馆在未达标前一律不准对外开放;严格文物案件报告制度,对辖区发生的文物案件,各责任单位要在第一时间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