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1版)要求既要准确、及时、有效地惩罚犯罪,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又要敢于坚持原则,坚持依法办事,绝不姑息妥协,损害被告人权利。积极开展了量刑规范化工作。组织集中学习量刑规范化培训文件,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按照量刑规范化的要求量刑,该轻则轻,当重则重,轻重适当,做到宽严相济、严格执法,努力维护司法公正,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全年无超审限案件,无超期羁押案件,案件质量和办案效率得到明显提高。

三、加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工作,及时化解矛盾,消除隐患

“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是该院刑一庭干警开展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工作的指针。他们在调解工作时既主动保护刑事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又依法制止漫天要价现象的发生,确保调解工作合法合理高效开展。针对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工作的复杂性,他们坚持全程调解,创新推出了三级调解法、亲情疏导法、案例引导法、逆向思维法和基层帮教法。充分借助社会各界力量,庭前庭后做大量细致的工作,使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撤率在93%以上,受害人的损失及时得到赔偿,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全年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121件,调撤113件,赔付金额400余万元,已全部履行完毕,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四、注重预防和减少未成年犯罪,为创建和谐社会作出了应有贡献

该院刑一庭始终高度重视青少年犯罪预防和社区矫正工作,坚持把“预防为主、惩罚为辅、防治结合、标本兼治”的工作思路和“教育、感化、挽救”工作方针贯彻到审判工作中去,认真审理好每一起涉少案件,用爱心帮教每一名失足青少年。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充分体现“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惩罚为辅、教育为主”的原则,注重维护未成年犯罪人的权益。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均及时通过其父母,调查了解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生活环境、成长历程、社会交往、性格爱好和学习情况,以及犯罪前的表现,告知其父母请律师的权利,并为经济困难者及时指定律师提供法律援助。审判人员通过认真阅卷,把准未成年犯罪的具体行为、作用、发案原因等因素。庭审实行不公开开庭审理,监护人到庭参加诉讼,并抓住最能引起被告人感情共鸣的事件,来启发教育他们,因势利导,帮助他们认识到犯罪行为对社会、对家庭造成的危害,从而真诚地认罪、悔罪,远离犯罪。量刑上充分体现法定从轻、减轻情节和酌定从轻情节,对未成年犯罪人能轻则轻,能缓则缓,当免则免,坚持非监禁化、轻刑化、和刑罚个别化的原则,充分保护未成年犯罪人的合法权益。高度重视帮教工作,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辩护人、监护人的作用,定期对被判刑的未成年人进行回访帮教,力求审结一案,教育一片,有效遏制未成年人犯罪。开展法制进学校、进社区宣传活动,指派法制副校长,到学校举办法制讲座。

五、多渠道弘扬社会正气,开展法制教育,扩大普法效果,服务审判工作

为鼓励人民群众参与审判工作,积极开展人民陪审团试点工作,该院刑一庭制订了《浉河区法院关于开展人民陪审团制度试点工作的意见》,选聘了人民陪审团成员551名,筹建人民陪审团信息库,并为其颁发了聘书。目前人民陪审团参审案件为8件,人民陪审团参审人数76人次,裁判吸纳了人民陪审团意见。积极开展文书上网工作,文书上网率99%以上。开展庭审直播工作,组织了三次直播开庭。同时,积极开展调研、信息、案例编报和法制宣传等工作。在国家级报刊上发表宣传稿件3篇,省级6篇、市级23篇,发表省级调研文章2篇,信息市级采纳1篇、区级2篇,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在平凡的岗位上永葆先进,高扬公正司法主题,以对党和人民的忠诚来推动和谐社会发展,让浉河区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将是该院刑一庭干警永远不变的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