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周 慧)今年以来,商城县检察院在案件评查工作中,坚持以“定、排、评、纠”将案件评查工作做实、做细、做透,着力清理和解决涉法涉检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是以“定”为先导,规范工作开展。该院评查领导小组根据政法委下发的评查工作方案,制订了《案件评查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评查程序、完善评查流程,确保了评查效果。二是以“排”为基础,摸清案件底数。该院对评查方案确定的重访、新访、非访、越级访、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案件、容易滋生腐败发生违法违规的案件、另案处理的刑事案件等,进行全面摸排,为案件评查工作的顺利、全面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三是以“评”为手段,保证评查实效。在案件评查中,该院评查小组通过调阅案卷,仔细审查案件,从中发现案件中存在的问题,逐案写出评查报告。四是以“纠”为重心,促进问题解决。案件评查意见反馈至相关政法部门后,该院全力协调配合相关单位抓好跟踪落实,确保问题得到尽快解决,提高执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