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明乐 周恩源

“刑事审判无小事”,这是浉河区法院刑一庭干警的座右铭。2010年度,浉河区法院刑一庭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司法”三项工作,坚持“人民司法为人民”,以开展专项活动为契机,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全庭干警积极投身于刑事审判工作中,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为浉河区的社会稳定与和谐发展作出了应有贡献。

一、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从重从快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一方平安

没有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就不能保护改革的成果,就不能保证经济发展。该院刑一庭干警始终站在全局的角度,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刑事审判的首要任务;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重点打击杀人、绑架、放火、爆炸等严重暴力型犯罪及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从严打击贩毒、运毒等各类毒品犯罪,有效打击职务犯罪案件,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为浉河区的经济建设贡献了力量。2010年度,全庭新受理各类刑事案件233件,旧存4件,审结235件366人,结案率达99%;受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74件,调撤67件。其中审理故意伤害案件81件109人,审理寻衅滋事案件13件37人,审理强奸案件24件38人,审理组织、强迫、容留卖淫案件9件14人,审理毒品犯罪案件10件19人,审理非法拘禁案件5件21人,审理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职务犯罪案件9件17人,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13人;有效地打击了犯罪活动,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

二、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严把案件质量关,着力提高审判效率

“法施于人,虽小必慎”。该院刑一庭以“纠正执法问题、促进公正执法”为契机,以赵作海案件为反面教材,组织全庭干警深刻总结教训,严格执行程序法、实体法,坚持疑罪从无原则,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下转B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