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罗明海)今年以来,固始县检察院立足工作实际,以规范执法行为、确保执法质量为目标,不断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狠抓执法办案质量,使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

注重“三个强化”,推进执法办案内部监督制约工作的开展。一是强化思想认识。该院开展学习讨论,使全体干警充分认识到加强检察机关内部执法监督制约的重要性,在自侦、侦监、公诉及其他业务部门之间建立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执法关系,较好地解决了“检察机关能否自我监督”的问题,为全面推进执法办案内部监督制约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二是强化领导责任。该院明确了检察长对全院执法办案内部监督制约工作负总责,分管副检察长对具体案件进行定性、处理,部门负责人和案件承办人对案件处理的程序和规则负直接责任。三是强化督察协调。该院设立了执法督察室,对案件处理进行跟踪监督、协调、纠正、登记备案等,确保每一起案件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和规则处理。

明确“三项流程”,确保执法办案内部监督制约到位。该院一是开展跟踪监督,建立执法办案程序合法性监督制约工作流程。二是强化督促提示,建立上下级执法办案监督制约工作流程。三是加强协调处理,建立职能部门之间执法办案监督制约工作流程。

坚持“两个结合”,深化执法办案内部监督制约工作。一是坚持内部监督制约与执法纪律作风建设相结合。该院把案件程序监督和执法纪律作风监督结合起来,对违规和违反程序处理案件的行为,纪检部门坚决依法、依规查处。同时对重大案件的办理,联合纪检部门进行回访,加强对执法人员执法执纪的监督。二是坚持内部监督制约与外部监督相结合。该院把强化监督作为保障公正执法、提升检察形象的根本途径。把上级检察院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执法办案内部监督制约的精神和要求及时向县人大、县委政法委汇报,主动上门征求内部监督制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同时深入社区、乡村开展“大走访”活动,及时听取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