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杨 帆)近年来,罗山县法院以“兴廉政风、办廉政案、做廉政人”为目标,积极探索廉政文化建设之路,取得了显著成效。该院自2001年以来,连续两次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多次被省高级法院评为优秀基层法院,60多人次受到市级以上表彰。

多举措打造廉政文化平台。该院坚持把廉政文化建设作为一项政治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领导小组,科学制订计划,每年与中心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年初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承诺书,年底进行述职述廉和民主评议。大力营造法院廉洁文化氛围,逐步形成“观有景、闻有声、读有文、思有义”的法院廉政文化平台。开展以“创先争优、执法为民”为主题,以“看廉政片、听廉政课、读一本好书、唱红色歌曲、学廉政先进”等活动为载体丰富廉政文化。结合创建学习型、服务型机关,将廉政文化融入法院文化建设,使广大干警在文化熏陶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筑牢廉政“防火墙”。该院结合最高法院“五个严禁”及市委“五禁止、十不准”的规定,修订了《罗山县法院廉政保证金制度》、《禁酒令》、《干警学习考勤制度》、《警车管理办法》等制度,出台了《罗山县法院关于开展审判公开的暂行办法》等多项规章制度。推进廉洁从政规范化建设。组织全院干警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纪律处分条例》、《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行为规范》等。建立了干警廉政档案,将党风廉政工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考核;加强目标管理,发挥廉政监督监察员的作用,建立科学合理有效的目标和量化通报制度,达到以廉促公正、促审判的目标。设立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开承诺,有举报必查,查实必究,努力提高案件审理的质量和增强法官办案的责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