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刘泽勇 孙佳懿)近年来,新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抓党建、促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以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凝心聚力,扎实苦干,有力地维护了全县社会治安秩序平稳,为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该局党委书记、局长杨昭彬率领局党委一班人叫响“向我看齐、对我监督”,继承传统党建制度的优势,增加时代新元素,大力规范“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党员目标管理、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等各项制度,健全完善执法执纪和“八小时”以外管理规定,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特别是新出台的《党委成员基层联系点制度》、《绩效考评工作运行办法》和《奖先惩劣制度》,把工作绩效、执法水平与党员民警的个人利益紧密挂钩,成为传统党建制度的补充和打造新型公安队伍的保障。

按照责任分工,该局党委成员每周对分包所队开展一次督导工作,深入各部门检查、督导,及时发现、研究、解决基层所队在活动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同时,该局将各项工作任务细化、量化,将各单位工作进展和任务完成情况与月公用经费挂钩,扣除不能够按期完成工作任务单位当月公用经费的30%,用于奖励超额完成工作任务的优秀单位;该局对在全市年终绩效考评中排名前一、二、三名的警种、部门,分别奖励人民币5000元、4000元和3000元,对分包党委成员按照1500元、1000元和500元的标准予以奖励;对在全市半年绩效考评和年终绩效考评中,被市局排名后两位的警种、部门,分包党委成员在党委会上作检讨,股所队室主要负责人在党委扩大会上作检讨;警种、部门连续两年在全市年终绩效考评中处于末位的,对其部门、警种主要负责人的工作岗位予以调整。2009年以来,该局共扣除了4个单位的公用经费,责成相关人员分别作检讨,同时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13个单位和30余人予以了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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