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向某来到武汉市江汉区汉兴工商所投诉称,水暖建材市场内的商户袁某违约未供货,导致他的招标工程受损,要求袁某赔偿20万元。

执法人员随即来到市场进行调查。袁某介绍,5月12日,向某等人来到市场,称需要一批管材,并当即同袁某签订了一份“供货协议”。由于向某表示招标需要较低的价格,于是袁某便将店内“清润牌”管材报给了对方。但几天后,向某称已中标,要求袁某提供“林机牌”管材。由于该品牌管材价格要高出很多,袁某表示只能提供“清润牌”管材,双方由此发生分歧。

工商人员调查发现,袁某刚进入市场,尚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袁某为此感到心虚,加之向某“耍大牌”,叫嚣着自己是工商局长的朋友,让袁某觉得此钱非赔不可,只是请求执法人员,调解少赔点。

执法人员认为,由于买方从未下过订单,双方也没有发生过货款交易,实际上应视为无效合同。向某等三人顿时乱了阵脚,开始将索赔额降低,先是降至8万元,后又降至3万元。执法人员让其讲出赔款理由,但三人均无话可讲。

执法人员分析,向某等人无疑是在“做笼子”行骗。他们瞄准袁某无证经营,采用合同欺诈、恐吓的手段,妄想“空手套白狼”。事后,经营者袁某也因无照经营行为,受到了工商执法人员的处理。

【摘自《楚天都市报》施 鹏 华 俊/文】

□社会看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