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曹 俊)为进一步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落实各项房地产调控政策,近日,市政府召开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出台了《关于加快全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实施方案》(信政文[2011]68号),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
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的建成能及时准确反映购房者的购房信息,便于落实国家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抑制炒房行为。我市将制定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实施方案,完成系统搭建;6月底前,市本级完成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平台建设,可进行个人住房信息查询。各县区完成软硬件采购、安装调试,9月底前进行模拟运行和试运行工作;今年年底前实现市、县区联网,完成与省级平台联网;2012年6月底前,各县区完成个人住房信息与国家级平台联网。系统具备房地产登记业务管理;新建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和预订、预售、销售合同网上备案管理;统计、分析和发布房地产市场信息及查询的功能。系统联网后,将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业务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为群众提供查询服务,购房者的购房信息将一目了然。
为确保全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如期建成,市、县区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和运行维护费用分别由市、县区政府负责筹措;市、县区房管部门加强信息管理队伍建设,成立相应机构,配备适当的专业人员,报请机构编制部门批准;建立约谈问责机制,市监察、房管部门对市、县区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进展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对该系统建设领导不力,影响全市数据整合和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实时联网的,将约谈该县主管领导,予以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