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向 炜

2007年1月4日,信阳颁布实施了公务员工作日中餐“禁酒令”。当时,此禁令一出,社会反响异常强烈,褒贬不一。信阳用了4年多的时间,一年又一年,年年不动摇,一以贯之,坚定实施“禁酒令”,最终得到了包括信阳广大干部在内的社会各界的一致认可和广泛好评。

其实,颁布“禁酒令”,信阳并非首创之地。在这之前有,比如,2005年年初,江苏南京纪委九次全会通过决议:在本市党员领导干部和机关公职人员中,全面实行工作日中午“禁酒令”;在信阳提出后模仿者也甚多,遗憾的是,许多地方“禁酒令”虽出,禁酒效果往往语焉不详。为什么全国能记住信阳?原因只有一个:信阳用铁的手腕,坚持下来了。

我市在实施“禁酒令”的过程中,也不是一帆风顺。开始实施的头两年,有一小部分干部因不理解或者侥幸心理作怪,顶风“作案”,终被无情查处;期间也曾因为“禁酒令”直接触犯了一些白酒企业和酒店的利益,他们想尽各种办法从中阻挠,但都无功而返,这项他人不敢做、不愿做、担心做不好的事,信阳坚持了这些年,做到了最好。

今天,“禁酒令”已成为国内外一直关注的热点,中央纪委监察部此前曾在《反腐败信息专刊》作了重点推介,引起了国家领导人的关注;人民网评选的“2007年中国地方十大新政”,信阳的“禁酒令”排名第二。过去需要强制推行的“禁酒令”,变成了信阳的一项新的习惯,这个新的习惯在信阳已经“成自然”了。

通过实施“禁酒令”究竟取得了哪些成效?市委书记王铁早在2007年8月13日接受新华网访谈时透露:“禁酒令”实施半年来,政府接待费用仅酒水一项就节约近4300万元,相当于一个小县的财政收入,用这些费用可以建一个工厂,建40所到50所小学。

工作日中午不准饮酒,大家也都不必为应酬而费心,下午还可以保持正常的工作状态,其实这笔社会效益远不是4300万元能够买来的。

信阳推出的“禁酒令”只是信阳市委出台的干部作风建设“五禁止”、“十不准”的其中之一。“五禁止”,即禁止说了不办,定了不干;禁止在工作日中午饮酒;禁止不必要的迎来送往;禁止赌博和变相赌博;禁止吃拿卡要。“十不准”包括不准推诿扯皮,拖延办事时限;不准擅自到企业乱检查;不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近年来,我市共查处影响干部作风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问题500多起,处理违规人员1300多人。从这两个数字可以看出信阳对这项工作的较真。

正是这份较真,信阳“禁酒令”带来了一系列的“蝴蝶效应”,体现在信阳的干部作风、经济发展、城市面貌、投资环境等方面。

这种“蝴蝶效应”,体现在信阳的干部作风方面,使信阳的广大干部增强了纪律意识,转变了工作作风,激发了干事热情。(下转第四版)

编者按 5月20日,本报与《河南日报》同步刊登了“加快领导方式转变,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十八谈·信阳篇”后,在信阳各界引起强烈反响。本报自今日起,推出一组“在‘做’上下真功系列解读”文章,分别是《从“禁酒令”的成功实践看信阳营造做事环境》、《从“试验区建设”的成功实践看信阳认认真真想做事》、《从“华英农业富民计划”的成功实践看信阳踏踏实实真做事》、《从“六城联创”的成功实践看信阳持之以恒会做事》、《从“信阳红”的成功实践看信阳扎扎实实做成事》,旨在进一步挖掘“十八谈·信阳篇”的丰富内涵,在充分展示信阳经济社会发展所取得的重要成就的同时,使大家深刻认识到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在“做”上下真功的结果,并由此进一步坚定发展的信心和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把各项事业做细、做深、做透、做大、做强、做优,圆满完成“十二五”期间的各项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