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易承爽)日前,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雷丽萍到市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室接待法律援助来访人,听取来访人的诉求,解答具体问题,并要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要将受援人的事当自己的事来办。

当日,雷丽萍接待了两名残疾法律援助申请人。第一名咨询人芒某,男,56岁,妻子下岗,儿子在外上学,全家靠他打零工挣钱来维持生计。2008年的一天,芒某骑三轮车外出施工,被城管人员致伤,造成腰椎骨折,六级伤残。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河南金誉律师事务所郑永军接案为其维权。在接待中,芒某激动地说:“听说要告政府,我请了六个律师都不愿意帮我打官司,在我心灰意冷的时候,法律援助给了我希望,指派最好的律师帮助我。我感谢法律援助,感谢市司法局,我对市司法局的工作十二分满意。”

雷丽萍接待的第二名咨询人叫段某,中山工业园河嘴人。其儿子因交通事故导致脑瘫,被裁定为三级伤残,一家人陷入了求助无门的困境。市法律援助中心及时伸出援助之手,指派律师免费代理案件,帮其索赔24万元。雷丽萍热情地询问他对法律援助工作满意不满意,跟踪服务是否到位,还有什么意见和要求。段某感激地说:“法律援助律师多方取证,为我的孩子索赔20多万元,现在又提起上诉,为我们争取更高赔偿,我很满意。”

在接待来访中,雷丽萍动情地说:“作为领导干部,就要到法援一线直接接待困难群众,特别是要当好法律援助的形象代言人。这样做不是为了往自己脸上贴金,而是想用我们的影响力、感染力、辐射力来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率,提高法律援助的美誉度,让真正困难的群众得到及时的救助,真正实现法律的公平正义。”她要求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对困难群众不仅要有难必帮,而且要把受援人当亲人,把他们的事当自己的事来办,要尽最大的努力取得最好的法律效果。法律援助机构要担当起联系困难群众的桥梁和纽带,真正把温暖送到困难群众心间,让困难群众通过法律援助捍卫尊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真正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