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刘端江 甘国亮)近日,罗山县公安局以涉嫌职务侵占罪依法逮捕了王某,以涉嫌诈骗罪刑事拘留了梁某。

王某于2009年大学毕业后,被罗山县一家公司聘为会计兼出纳。因求学、求职等因素,已30岁的她还是孑然一身。期间,她在网上结识了郑州男子梁某。梁某年近四十,早有妻室儿女。梁某用老练的手法编织了一段辉煌的经历让王某着迷,称其曾在某部当维和士兵,退役后在郑州做生意,年近不惑的他还未尝到爱情的滋味。渴望爱情的王某很快应约与梁某见了面。王某觉得眼前的梁某比她想像的还英俊神气。在郑州期间,梁某谎称自己的身份证丢失,便使用王某的身份证办了一张银行卡,梁某开始很方便地实施蓄谋已久的诈骗行动了。

王某回到公司后没几天,梁某突然打来电话,说自己做的一笔生意缺两万元现金,让王某赶紧往那张银行卡上打两万元钱,王某立即照办,将自己近两年的工资收入全部汇给了梁某。不久,梁某又以同样的理由向王某索要现金,并说做生意赚钱也是为了两人今后美满的生活。王某参加工作不久,手中已无积蓄,但一想又不能丢了“心上人”。王某一咬牙,将手中的公款一下子打过去3万元。王某想,等梁某做生意赚了钱,再补齐这笔公款也不碍事。就这样,3年时间内,梁某编造了不同的理由,让王某先后汇到那张卡上十多笔款近30万元。每次在王某打款后的几分钟内,梁某就立即从取款机中将钱取走。就在王某于今年2月中旬打完最后一笔款后,梁某却无影无踪地消失了。绝望中,王某采取涂改票据等手段,一下子将她被骗挪用的20多万元公款“做”平了。

就在王某惴惴不安的煎熬等待中,公司发现了她的行径,并向公安机关报了案。罗山警方顺藤摸瓜,多方调查,认为两人涉嫌犯罪,遂对王某、梁某采取了强制措施。

目前,此案在进一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