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A1版)继续实施维护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天平计划”,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把司法事业的发展根植于党委中心工作的需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人民群众的需要。

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马萍结合民事调解的工作性质谈到,要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加强民事审判工作。在具体案件办理过程中,要认真贯彻落实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建立将“调解优先”原则贯彻于执法办案过程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积极探索诉讼调解新路子,坚持不懈做好民事案件调解工作。坚持调解、立案、审判、执行全程调解和院领导、庭室负责人、承办人联合调解有机结合的“三三制”调解机制,探索建立多元化调解格局,协调各方社会力量共同化解纠纷。

基层法院怎样在具体上下真功?浉河区人民法院院长陈焕成、光山县人民法院院长周启明都认为,人民法院要始终坚持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