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周 磊)为了确保法警的办案安全,日前,新县检察院积极开展了“四查”活动。

该院一是检查法警将安全规定是否熟记于心,不定期抽查法警对办案安全规定的掌握情况。二是检查办案安全意识是否铭记于心,教育法警时刻绷紧“办案安全”这根弦,不断强化安全意识。坚持在每周的例会上把安全办案作为例行事项,逢会必讲,始终做到警钟长鸣。三是检查安全隐患是否排除,定期或不定期对办案工作区的硬件设施进行全面细致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四是检查责任制度是否落实,按照该院制订的量化管理办法,对法警个人的工作进行量化打分。

通过“四查”活动的开展,该院对每位法警的工作情况都有了更深入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