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姜蕾蕾 姜树海) 自打击整治发票犯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淮滨县公安局采取“定领导、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限、定奖惩、包抓获”的五定一包责任制,因人施策运用各种侦查手段,重点加大对省厅督捕逃犯的抓捕力度。5月9日,该局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成功规劝省厅督捕非法制售发票逃犯刘某投案自首。

2010年6月,犯罪嫌疑人刘某伙同他人,购置专门印制假发票的印刷机及设备,存放在潢川县西关一民宅内,为淮滨县马集镇王某(已判刑)印制50余万份假高速公路发票,窝藏存放在租住于淮滨县城关鞋帽城民房内。2010年10月30日,该局民警果断出击,收缴作案工具30余台,缴获假高速公路加油发票50余万份,成功捣毁一个集制、售、藏假发票于一体的大型窝点,并抓获犯罪嫌疑人王某等人,刘某潜逃。

2011年1月,刘某被列为省厅督捕逃犯,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多次督导要求尽快将其抓捕归案。该局局长董志刚、政委段发玉对此高度重视,多次听取汇报,研究部署抓捕措施。该局多次组织侦查人员,摸排刘某的潜址。通过掌握其潜逃的大量信息进行分析研判后,该局经侦大队民警多次放弃休息时间,前往张庄乡刘某的原居住地,在对其弟弟和其他亲属耐心细致地宣讲法律政策的同时,并告知公安机关抓捕的决心,督促刘某早日投案自首。在强大的抓捕攻势和政策感召下,犯罪嫌疑人刘某于2011年5月9日到该局投案自首,并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已被执行逮捕。此案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