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周 磊)近日,新县检察院以预防和防止腐败为重点,积极构建四项机制,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抓自律机制。该院一是经常开展以理想信念、职业道德和遵纪守法为主要内容的思想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干警的自身职业道德水平和自律能力,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二是突出反腐倡廉教育重点。把具有批捕权、起诉权、立案侦查权的业务部门作为反腐倡廉教育的重点,通过有针对性的教育,切实增强干警的遵纪守法意识和拒腐反变意识,从思想上防范审判、执行过程中的腐败和不廉洁行为的发生。三是强化廉政典型教育,运用先进典型示范引导干警,以反面教材警示干警,真正做到警钟长鸣。

抓防范机制。该院不断健全完善党内对权力制约和监督的管理制度,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确保司法公正与廉洁的重要诉讼流程和规范化管理制度。一是完善检务公开、回避、案件审理期限等制度。二是完善办案流程管理制度。根据案件类型、诉讼程序的特点,全面监控立案、侦查、起诉、结案等重要诉讼的环节。三是进一步推行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将评查结果与检察官考核相结合。四是进一步科学配置检察权,防止检察权力的滥用。

抓制约机制。该院按照岗位职责和管理规定,不断加强业务管理监督,保障执法的合法性;强化检察监察机构的监督,将督察监督渗透到检察工作中去;自觉接受县人大常委会的权力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人民监督员和社会舆论监督;将监督与惩处结合起来,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处。

抓保障制度。该院始终把从严治检与检察官待遇从优结合起来,认真落实有关检察官队伍的各项政策,强化检察官的职业保障、经济保障和人身保障;主动与地方有关部门沟通协商,争取地方财政对检察经费的支持,解决检察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福利待遇问题,积极为检察官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使检察官牢固树立“不必为”的信念和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