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李 进 柳 烨)罗山县山店乡财税所自去年以来,对开展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工作,从事前到事后一律实行“六监督”,确保了惠民项目质量,受到好评。

该所采取“六监督”是:一是对全乡公益事业的立项根据民情民意而定;二是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广泛征求意见,以三分之二的村民代表参加审议通过;三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监督筹资筹劳标准;四是监督建设项目、村民代表大会审议程序、对筹资筹劳标准实行公开公示;五是监督项目资金到位、使用情况,实行张榜公布,阳光作业;六是做好财政奖补项目惠民质量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的跟踪监督,确保项目工程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