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朱新国 罗明海)近年来,固始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按照“源头参与、过程监督、注重实效”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全力保障政府投资安全。
一是突出预防重点。该院把社会保障、征地拆迁、重大工程建设和民生项目作为预防职务犯罪的着力点。2010年以来,该院对固始县史河湾开发区开发、根亲文化园建设等重大项目实施了全程监督,确保了重大工程建设全程“阳光操作”。二是用活预防手段。该院根据工程建设进度,采取警示教育、档案查询、现场监督、检察建议、联系会议、跟踪督察等方式,最大限度地进行预防。2010年以来,为全县工程招投标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63次,现场监督工程招投标22次,召开部门联系会议4次,开展法制宣传6次,在建设工地制作预防警示牌5块,有效地保障了政府投资安全。三是加强沟通协调。该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积极与县财政、国土、建设、环保等相关单位协调配合,围绕重大工程项目审批、立项、招投标、资金拨付、质量验收等环节进行全程监督,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检察建议15件,确保了重大工程项目在财务管理和物资使用等环节不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