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沈小平  陈 杨)淮滨县法院在实践中坚持走群众路线,将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法院工作的根本标准,心里装着群众,工作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全力构建和谐司法长效机制,各项工作取得了党委放心、人民满意的良好效果。

增强群众观念,提高服务意识。该院要求法官真正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本着对群众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办案,将群众观念贯彻工作的始终,坚持把司法工作岗位作为为人民服务的良好平台,提高服务意识,发挥司法职能,实现好、维护好群众利益。

注重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以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尹伟为班长的领导班子十分重视调查研究,通过深入群众,把调查研究作为分析问题、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敞开大门畅通民意,与当事人进行面对面交谈、心贴心交流,倾听民声,体察民情,将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看法作为改进工作的动力。

推行巡回办案,落实公开审判。该院继续推行“马锡五审判方式”,通过巡回办案公开审判,将案件办理过程全面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联系群众,依靠群众,坚持群众路线,真正实现案结事了、群众满意、宣传法制的目的。

维护社会公正,保护群众权益。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该院积极发挥审判职能的能动作用,切实行使好释明权,依职权主动调查核实证据,庭审中协调好引导推动和居中裁判的职能,教育当事人依法表达诉求,维护好群众的诉讼权利与合法权益,真正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

完善便民措施,落实司法救助。该院完善从便民导诉、电话立案、上门立案的便民立案,到假日法庭、巡回法庭的便民审理的全程便民措施,对符合诉讼费缓、减、免条件的当事人一律办理相应手续,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加大司法救助力度,通过“和谐司法”、“民生司法”全力依法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