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26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免去:

徐万朝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湛绪坤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

黄 斌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