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川县司法局:推出八项惠民实事

本报讯(张俊峰 刘宏剑)为了深入开展“让人民满意”活动,潢川县司法局推出了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建立法律援助受理点、对年老和残疾等当事人实行公证预约服务或上门服务、免费办理农民工维权案件、对人民调解员“以案定补”、设立律师进乡村(社区)法律咨询服务站八项惠民实事,积极开展“法律扶贫、经济扶困”活动,努力化解基层纠纷,全力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为确保这些惠民事项落到实处,该局把承诺事项落实情况纳入督查范围和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责任目标考核,定期对各单位办理情况进行督察。

光山县司法局:强化法律服务行业管理

本报讯(刘胜太)光山县司法局在法律服务行业者管理工作中,严格审查法律服务人员的资质,严禁非资质人员从事有偿法律服务,进一步纯洁了法律服务者队伍。

该局坚持司法所与法律服务所分离,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全部归纳到“148”所,统一受案、统一收费、规范管理。从律管股、办公室、基层股抽3名同志专职回访法律服务当事人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每月对落实“五禁止”、“十不准”情况进行一次暗访,专人专职配备录相机、测酒仪等设施,逐所逐人检查,进一步转变了法律服务行业的工作作风,提升了人民群众满意率。

淮滨县司法局:发放便民联系卡

本报讯(姜明华)淮滨县司法局精心制作了便民联系卡,把卡印上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以及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等相关部门的联系电话,向人民群众公开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流程图,提示当事人办理法律服务事项必须准备的材料,进一步提升了司法行政机关的社会形象。

该局要求基层司法行政干警进村入户,发放联系卡,鼓励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与基层群众进行面对面的交流,搜集群众对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窗口行业的建议和意见,以便及时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帮助。

平桥区司法局:强化人民调解工作

本报讯(明道林 周传中)平桥区司法局在开展“让人民满意”活动中,强化人民调解工作,积极服务基层、服务群众。

该局实行限时办结制度,规定司法所和村(居委会)调解委员会受理的简易纠纷当场调解,一般纠纷5个工作日了结,疑难纠纷15个工作日内了结;制订人民调解工作责任制,按照“司法所包乡、专职调解员包村、村民小组调解员包户”的模式建立矛盾纠纷防控网络;健全矛盾纠纷按月排查分析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例会;实行包案调处纠纷制度,具体案件责任到调委会、具体到调解员;健全培训制度,对基层调解员分批培训;实行人民调解工作报告制度,规定村调解员每月最后的一周向司法所报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由司法所汇总统一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