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周 辉)近日,罗山县检察院结合正在深入开展的“强班子、抓队伍、树形象”教育整顿活动,采取四项措施,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实效。

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筑廉洁从检意识。该院紧紧抓住教育这个根本环节,拓宽教育领域,丰富教育内容和形式,提高教育实效。一是结合正在开展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行自我教育,查摆问题,认真整改。二是加强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教育。该院组织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三是在全体干警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纪政纪教育和检察官职业道德教育,使广大干警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不断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时刻警示广大干警自觉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坚持从严治检,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该院在案件评查中,从阅卷入手,通过座谈、调查、走访、评议等方式,对案件的证据、事实、法律适用、程序和法律文书等进行全面审查评判。

加强内部监督,认真开展专项治理活动。该院一是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把中层以上干部廉政勤政情况作为监督重点。二是加强对执法办案的监督,以保障公正执法、廉洁从检为目标,切实加大对办案安全防范、自侦案件扣押、冻结和处理涉案款物、侵犯当事人合法权利监督的力度。三是加强规范化建设,深入查找制度机制和管理上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做好“立、改、废”工作。

完善外部监督,全面促进检察工作。该院一是坚持做到重大事项、重大案件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主动接受县人大常委会法律监督和县政协民主监督。二是继续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对直接立案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将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拟撤案、拟不起诉的案件全部进入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三是深入推进“阳光检务”。进一步推动和深化检务公开工作,不断扩大检务公开内容,为人民群众行使知情权、监督权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