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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日前董志刚接受河南电视台记者采访。 王长江 摄 |
□王长江
在2011年全市公安机关新春团拜会上,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李长根讲道:“日前,淮滨县公安局举办的‘十大风云人物’颁奖庆典活动很成功,各单位不妨学一学,切实把警营文化建设活动开展好,以此鼓舞队伍的士气。”然而又有谁知道,这项活动从台前到幕后,从策划到指导,都源自一位人称公安“文化局长”的董志刚。
董志刚,1965年8月生,光山县人,1985年9月考入河南省人民警察学校,毕业后分配至市公安局工作。他先后做过治安民警、刑警、法制民警、分局政委,2009年12月调任淮滨县公安局局长。据同事们说,他参加公安工作不久,就爱上了写作,先后发表了多篇散文、诗歌和杂文。董志刚有一个特点,无论工作多繁忙,他总忘不了读书、看报、写心得,给自己“充电”,更习惯于夜深人静时,构思文章。
早就听说董志刚是公安队伍的“一支笔杆子”,而真正了解他,还是2009年12月,他担任淮滨县公安局局长后。2009年的最后一天,该县一乡镇发生了一起命案,宣传民警就该案写了篇通讯《09最后一天突发命案公安民警迅速破案》。正准备发稿时,董志刚打来电话说要看看稿子。在过去,怎么写,怎样发,都由宣传部门说了算。董志刚对这篇稿件的整个架构提出了较为细致的修改意见,并要求着重突出一个“快”字。经他这么一指点,该稿标题改为《09最后一天突发命案公安民警及时出警47分钟破案》。稿件发出后,很快在省市和国家级媒体上刊发出来。
2010年3月的一天早晨,董志刚让两名负责宣传的民警到他办公室去。民警起初还以为稿件出了问题,去受训的。可一进门,董志刚便急忙起身,很谦虚地说:“我昨天夜晚看了《人民公安报》上的一篇关于民警违纪文章,让我怎么也无法入睡,于是即兴写了这篇教育文章。”后来他将这篇《常怀敬畏之心摒弃侥幸之念》文章,发往《人民公安报》。稿件很快在2010年3月20日的廉政周刊头题发表。2010年3月12日,该县邓湾乡发生一起入室抢劫、强奸、故意伤害案件,他带领侦查民警住进案发的村庄里,与民警一同排查线索,(下转B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