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杨 柳)日前,全市社会救助工作会议召开,传达贯彻全省社会救助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过去一年全市社会救助工作情况,部署今年社会救助工作。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市城市低保进行了全面复核认定,基本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农村低保制度不断完善,保障范围不断扩大,补差标准逐年提高;农村五保供养保障标准明显提高,敬老院建设呈现良好势头;城乡医疗救助“同步结算”平台全面建立,多层次多途径的救助格局基本形成。

为确保完成省委、省政府“十大民生工程”提出的社会救助工作目标,从2011年1月起,我市市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月220元提高到每月265元,月人均补差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160元;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1080元/年提高到1200元/年,月人均补差每人每月不低于72元。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2240元,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1320元。

2011年,我市将紧紧围绕 “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在探索建立大病统筹制度,提高医疗救助水平,探索建立低保标准与物价波动联动机制,加快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基础上做好城乡低保档案规范化管理培训工作,继续开展敬老院建设规范化达标活动,切实加强敬老院规范化管理。狠抓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学习范县“三级民委”制度,确保社会救助工作公开、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