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河南省治理新闻“四假”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媒体新闻通气会,向社会公布自4月1日——6月30日组织开展为期90天的打击“假报刊、假记者站、假记者、假新闻”的专项治理行动方案,拉开了重拳打击新闻“四假”的序幕。
此次专项治理行动是为进一步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报刊管理工作的意见》、《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报刊记者站管理办法》、《新闻采编人员从业管理规定》和中宣部、全国“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新闻出版总署有关指示精神,针对近期内“假报刊、假记者站、假记者、假新闻”的现象有抬头蔓延趋势,并为维护新闻媒体的公信力和社会公众利益,巩固前一段全省整治“四假”的工作成果而开展的。
此次治理的重点是:
查处取缔非法新闻机构。查处未经批准,擅自设立的报纸、期刊出版单位、各类图书和丛书编辑部、编委会,以港澳台刊号在省内从事新闻、出版、发行活动等。
查处取缔假记者站。查处报社、期刊社、通讯社未经批准擅自设立的记者站或者类似记者站的办事处、通联站、工作站等机构,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擅自设立的记者站或者类似记者站的办事处、通联站、工作站等机构,或者假冒、盗用记者站名义进行活动的行为。
查处假记者。查处未取得新闻出版总署颁发的《新闻记者证》的人员、持新闻单位仿制《新闻记者证》或违法印制采访证的人员、持报刊社工作证进行新闻采访的人员等。
查处新闻记者违规违纪行为。查处以采访名义拉广告,搞经营创收行为;以宣传报道为名收取版面费,搞有偿新闻、虚假报道行为;以批评报道相要挟进行新闻敲诈;以设立新闻分支机构为名收取承包费、挂名费等;以招聘采编人员为名收取报名费、办证费等。内部资料性出版物从事采访、征订发行活动。
由于假报刊、假记者站的办公地点较为隐蔽,联系方式不断变换、不易掌握与控制,要求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深入听取群众反映,收集材料,掌握确凿证据。全省各级新闻出版执法人员将组成检查组,进行1次至3次大规模的集中检查行动。全省各新闻单位要自查新闻记者证的发放管理情况,是否有私自制作采访证及其他证件的问题,对调出、离职、解聘记者的记者证是否及时收回,严查本单位人员是否有新闻敲诈、有偿新闻和虚假报道等违规行为。省治理新闻“四假”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查实的违规行为和违规者以严肃处理,并建议主管部门追究相关领导的党纪政纪责任。要按照新闻出版法规对假报刊、假记者站严厉查处取缔,没收从事非法活动的设备和相关物品,给予3万元以下罚款;对新闻单位仿制新闻记者证、私自制作采访证件又不主动汇报并收回的,给予没收非法证件、处3万元以下罚款的处罚;对经查实的新闻记者违规违纪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党政纪、解聘、开除等处分;对进行新闻敲诈的假记者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针对即将展开的“宣传月”活动,省内主要媒体要刊登法规文件,重点宣传《记者站管理办法》、《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和《新闻采编人员从业管理规定》。在省内主要媒体上公告经批准的中央新闻单位驻豫记者站名单、负责人、联系电话及所有经审核的记者、记者证号。向社会宣传新闻出版总署核发的全国统一使用的《新闻记者证》样式、防伪技术及鉴别方法,帮助社会各界正确识别,公布《中国记者网》网址及记者证查询方法。公布《河南报刊网》网址,在该网上发布有关管理规定、中央驻豫记者站及驻站记者名单、全省期刊记者名单,违规受到查处的新闻单位情况。约请省新闻出版局有关领导以答记者问的形式,宣传有关法规和此次专项治理行动的意义、目的和内容。组织打“四假”宣传月活动,在郑州市繁华地区,制作宣传展板集中宣传打“四假”专项行动。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投诉举报。对已处理过的和此次查处的非法记者站、假记者以及新闻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公开曝光,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
(吴 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