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1版)完善人文关怀执法工作机制,细化节日探访、亲情会见、书写悔罪书等人性化执法措施,继续推行涉及民生案件的赃款赃物返还制度。主动投身平安建设,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建立加强监外服刑罪犯、刑释解教人员等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新机制,落实定期分析社会治安形势制度,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管理问题,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提出检察建议。

(三)着力抓法律监督工作改进,创造良好法治环境。坚持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做到提升办案质量与效率并重。要与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密切配合,提高诉讼效率,确保社会大局持续稳定;要突出重点,优化办案结构,严肃查办职务犯罪大要案,贿赂案件、徇私舞弊类案件以及新领域新罪名案件;要集中力量查处侵权渎职案件,在实刑判决和查办新罪名案件上有所突破;进一步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坚持在服务大局中谋地位、在专业化建设中谋权威、在求实效中谋发展、在创新中谋品牌。

坚持依照司法规律,进一步加大诉讼监督力度。一要严格监督标准。二要畅通监督渠道,完善监督机制,提高监督工作水平。认真落实高检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两高三部”《关于对司法工作人员在诉讼活动中的渎职行为加强法律监督的若干规定(试行)等改革规定》,要履行好案件评查组织协调则职责,认真查纠问题。三要加强民行检察工作。进一步探索以保护公共利益为目的的督促、支持起诉工作。加大办理不服二审生效裁判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力度,探索开展对生效民事调解和其他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在依法行使监督权中,要积极推进息诉和解等工作。

(四)着力抓群众工作,在服务大局中提升检察工作形象。一要深入开展群众观点再教育活动,着力解决一些检察干警存在的群众观念淡薄、损害群众权益等突出问题,坚决纠正特权思想、霸道作风。二要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加强群众工作的实践锻炼,提高掌握群众心理、使用群众语言、疏导群众情绪、处理群众诉求等能力。三要在认真解决群众诉求上下工夫。进一步强化便民利民措施,进一步增强预测信访风险和处理复杂、疑难案件、突发事件的能力,避免越级上访和赴省进京上访。建立优先查办社会影响较大的涉及民生案件机制,增强办案社会效果;全面推行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等制度,接受人民群众对办案的监督;深入开展让人民满意活动,开展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活动,听民意、察民情;扎实开展“强班子、抓队伍、树形象”教育整顿活动。四要深化检务公开。认真贯彻落实党委的决定和要求,及时向党委报告检察工作的重大决策、重要案件。落实检务公开各项规定,认真对待人民群众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实现与人民群众的良性互动;加强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日常联系。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意见和办理人大议案。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人民群众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行使。

(五)着力抓好队伍建设和基础建设,为服务大局提供有力保障。强化学习教育,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加强对全体干警的革命传统、理想信念教育,弘扬检察职业道德精神,建立建全检察职业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要大力加强检察文化建设,提升检察干警品位。切实加强自身监督制约机制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加强制度建设,在落实检察纪律、强化办案责任、规范执法行为、查处违纪案件上下工夫,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促办案,增强队伍反腐防变能力,从制度上保障队伍不出问题、少出问题。加大决策督查、检务督察工作力度,建立健全督察整改情况报告和责任追究制度。认真开展以提高业务技能为核心的培训练兵活动,落实好从优待检政策,确保优秀人才进得来、留得住、用得好。全面落实经费、装备保障机制,深入实施科技强检战略,加大信息网络建设管理力度,推进电子检务工程建设。广泛开展“争先创优在基层”活动,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发掘和选树力度,表彰和宣传一批先进典型,推进乡镇检察室的规范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