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东明)为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扩大参合农民受益面,提高新农合基金的使用效益,罗山县政府今年出台了《罗山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实施方案(试行)》。

据了解,该县农合办按照每人20元的标准提取门诊统筹基金,作为参合农民在乡级门诊的统筹基金,以县为单位统筹管理,按乡镇划分门诊统筹基金控制指标。对医疗机构实行“总额控制、包干使用、超支不补”,对病人实行“按比例补偿,年度或单日封顶”的管理办法。统筹定点医疗机构仅限于乡镇卫生院。

据悉,门诊统筹费用补偿范围包括《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基本药物目录(乡级)》内的药品费用,门诊常规治疗费和常规检查费。参合农民在家庭账户用完的基础上,剩余部分享受门诊统筹的补助,不设起付线,年度个人封顶线为60元,家庭成员共享,以户为单位年度封顶,门诊单日补偿封顶线为20元。当年出生计划内的婴儿随参合母亲在出生时至当年12月31日前可享受门诊统筹补偿。门诊统筹实行当即减免,即由定点医疗机构当场为就诊病人垫付应补偿的门诊医药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