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唐耀兵)为贯彻落实《河南省红十字会等15部门关于广泛深入开展救护培训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按照《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红十字会工作的通知》要求,市红十字会、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日前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县区红十字会、交通运输局、公安局,进一步开展机动车驾驶员红十字卫生救护培训工作。
《通知》指出,市红十字卫生救护培训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赋予中国红十字会的七项职责之一,是《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明确规定的红十字会工作之一,其宗旨和核心是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我市地处交通要道,路况复杂,为交通事故的高发区域。近年来,各种恶性交通事故呈上升趋势。一些交通事故由于缺乏及时正确的救护,加大了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事实证明,经过红十字卫生救护培训,对于减少上述伤害导致的死亡率和伤残率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为此,进一步在全市机动车驾驶员中开展红十字卫生救护培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要求,有助于加强和完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措施,有利于提高驾驶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利于保护广大人民的生活和健康。
《通知》要求,为加强全市机动车驾驶员红十字卫生救护培训工作的领导,信阳市红十字会、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成立全市机动车驾驶员红十字卫生救护培训领导小组,负责统一安排、指导、协调全市的卫生救护培训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红十字会。各县区要按照市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把红十字卫生救护培训工作与安全生产相结合、与职业培训相结合、与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与发展红十字会员相结合,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好卫生救护培训工作,务必把此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