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姚广义)为了在全市上下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大力宣传换届要求和纪律,按照上级要求,经市纪委领导同意,市纪委监察局把3月份和4月份作为严肃换届纪律“集中宣传月”,本报特开辟“媒体话廉”专栏,对该项工作及相关规定要求等进行专题报道。
根据市纪委监察局《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具体办法》(信纪发[2011]3号)的通知精神,在此期间,各级各单位要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督促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换届选举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和章程,达到让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熟悉换届纪律和要求,做到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对换届纪律和要求入脑入心,带头遵规守纪。要学习宣传各级领导在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要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的好做法、好经验;要学习宣传“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的纪律要求,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关于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的“八不准”行为规定等。要突出教育重点,加强纪律教育,加强警示教育,加大学习督察力度,通过电视访谈、抽查测试等多种形式对“5个禁止、17个不准和5个一律”、以及《廉政准则》规定的关于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的“八不准”内容进行抽查测试,以查促学,新闻媒体将进行跟踪报道,努力把换届纪律和要求告知每一位领导干部和参加推荐、选举的人员和代表,不去触碰“高压线”,切实把换届纪律和要求宣传到位,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5个严禁、17个不准”
严禁拉票贿选。不准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通过宴请、安排消费活动、打电话、发短信、当面拜访、委托或者授意中间人出面说情、举办联谊活动等形式,请求他人给予自己关照;不准贿赂代表;不准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贿选。
严禁买官卖官。不准以谋取个人职务晋升、调任、转任、留任或者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为他人谋取职务晋升、调任、转任、留任或者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索取、收受或者变相索取、收受贿赂。
严禁跑官要官。不准采取拉关系、走门子或者要挟等不正当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不准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调动说情、打招呼。
严禁违规用人。不准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不准突击提拔调整干部;不准任人唯亲,指定提拔调整人选;不准违反规定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者违反规定提高干部的职级待遇;不准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准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
严禁干扰换届。不准以威胁、欺骗等手段妨害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不准编造、传播谣言,诬告陷害或者侮辱诽谤他人;不准在换届选举期间私自向代表赠送纪念品和散发各种宣传材料;不准阻挠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调查和处理。
“5个一律”
l.对拉票贿选的,一律排除出考察人选,已列为候选人的取消候选人资格,已经提拔的责令辞职、免职、降职或者依法罢免,贿选的还要依纪依法处理;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贿选的,比照为自己拉票贿选的行为给予相应处理。
2.对买官卖官的,一律先予停职或者免职,再根据情节轻重进一步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通过行贿手段获取的职务坚决予以撤销。
3.对跑官要官的,一律不得提拔重用,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相应的组织处理,并记录在案;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跑官要官的人疏通关系、说情、打招呼的,要严肃批评,造成用人失察失误等严重后果的还要追究责任。
4.对违反规定作出的干部任用决定,一律无效,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对干扰破坏换届选举工作的,一律严肃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