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语不和引发斗殴 民警规劝投案自首

近日,杨某骑三轮电瓶车从商城县上石桥镇回家,途经王楼村路段时,与李某驾驶的两轮摩托车发生轻微碰撞,因一语不和引发冲突,继而双方动手厮打在一起。打红眼的杨某随即在路边找来酒瓶将李某怀孕八个月的妻子脸部打伤,后经法医鉴定构成轻伤。

事发后,杨某畏罪潜逃。由于在短时间内,公安机关没有查出杨某的下落,情绪激动的李某扬言要找到杨某“报仇”。商城县公安局白塔集派出所民警了解案情后,会同杨某居住地的乡政府、村委会工作人员多次找到杨某的妻子和弟弟做工作,讲明法律政策,规劝杨某投案自首。在公安机关强大的压力和杨某亲属的规劝下,3月14日下午,犯罪嫌疑人杨某在其亲属的陪同下,来到派出所投案自首。

目前,双方已达成调解协议,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之中。

(杨培强 鲍翔宇)

老汉进城迷路

民警真情相助

近日,淮滨县公安局巡特警王东带领队员巡逻至西城三岔路口时,发现一位老人蹲坐在公交车站点旁。老人一见民警,便用颤抖的双手拉住民警说:“可见到你们了,这下我能找到亲戚家了。”

经了解,这位老人姓张,今年69岁,家住淮滨县固城乡。当天下午老人从家里坐车到淮滨县城关走亲戚,到县城下车后,却找不到去亲戚家的路了。

得知情况后,巡警便带着老人,按照他说的大概地址,逐个巷子进行寻找,最终,找到了老人的亲戚郭某家。见到了亲戚,老人再一次握住巡警的手说:“谢谢你们了,感谢你们对我的帮助啊!”。

(王长江 陈 苛)

驾车撞人致重伤

肇事逃逸获重刑

驾车撞伤他人后,不及时对伤者进行救助,反而弃车逃逸,被依法处以重刑。3月22日,翁某被光山县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面对法律的严惩,翁某后悔莫及。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翁某于2010年6月29日13时许,无证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行驶到光山县城关光南路“玲珑庭院”项目部门前时,与赵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相撞,致被害人赵某倒地受伤。翁某见赵某受伤,害怕受到处罚,便弃车逃逸。经光山县交警大队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翁某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经湖北新华法医司法鉴定所鉴定:赵某的损伤属于重伤。事故发生后,经公安机关多次传唤,翁某拒不到案直至被抓捕。

法院认为,被告人翁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无证驾驶无牌号二轮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重伤,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属肇事逃逸的情形;翁某案发后未能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庭审过程中不认罪,可酌情从重处罚,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戴启坤)

交通肇事逃逸

最终难逃法网

2月28日21时,正在商城县鲇鱼山乡新华村路段步行回家的陈某和熊某被一辆小客车撞倒,驾驶员弃车逃逸。

商城县交警大队接到报警后,民警火速赶赴现场。熊某经抢救无效死亡。了解案情后,商城县公安局领导高度重视,局长侯志强指示要全力以赴侦破这起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案。

商城县交警大队立即启动交通事故肇事逃逸侦破预案,成立了“2·28”事故专案小组,兵分四路开展侦破工作:一路排查事故现场;一路走访死者家属,做好安抚、维稳工作;一路寻找车主;一路走访目击证人,固定现场证据。

根据留在现场的车辆信息,民警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余某。专案组民警到达其家中时,发现大门紧锁,早已人去楼空。于是民警不顾辛劳,星夜兼程,火速赶往其亲戚家,动员其做余某的工作,迅速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翌日,余某在其亲戚的陪同下来到县交警大队投案自首。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杨培强 鲍翔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