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点名接访”制度效果好

本报讯 今年以来,平桥区检察院在坚持专职接待员每日接待、检察长每周接待和定期巡回接访的基础上,实施“点名接访”制度,即:该院将具有检察员以上法律职称的人员信息在“点名接访公示栏”上予以公示,来访人可以从中选择合适的检察官进行接待,如果被选中的接待人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岗接待,或者来访人有特殊时间、地点要求的,可以预约接待,并由控申部门的专职接待人员联系。

自“点名接访”实施制度以来,该院共受理此类来访8件,来访人均对检察机关的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李 实)

商城县检察院

强化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录音录像工作

本报讯 2010年以来,商城县检察院不断改善办案区设施,升级优化设备,完善工作流程,使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录音录像工作做到规范化、监控全程化。

截至目前,该院共对20余名职务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进行了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有效遏制和防止了犯罪嫌疑人翻供,促进了公正执法,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 (林志挺 刘东辉)

光山县检察院

认真梳理意见 积极改进工作

本报讯 日前,光山县检察院召开专题党组会,对光山县“两会”期间征求到的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梳理和研究。

针对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该院及时制定了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和改进检察工作,更好地发挥检察职能,积极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服务。 (戴 胜)

潢川县检察院

广泛征求意见 主动接受监督

本报讯 近期,潢川县检察院在“强班子、抓队伍、树形象”教育整顿活动中,通过发放征求意见函、设置意见箱和热线电话、登门走访、召开县人大代表和县政协委员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从而有力地促进检察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魏 霞)

淮滨县检察院

强化驻所检察制度化工作

本报讯 今年以来,淮滨县检察院不断强化驻所检察制度化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该院紧紧围绕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先后制定和完善了《驻所检察人员岗位职责制度》、《在押人员约见检察官制度》、《重大事件请示、报告制度》、《被监管人员入所、出所登记制度》等,从而确保了监管场所的安全,切实维护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 (李 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