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吕志豪 吴国磊)固始县法院把裁判文书上网工作,作为拓宽接受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渠道,推进司法民主的有力手段,不断规范、严格管理裁判文书上网工作,赢得社会各界的关注、理解和支持。自2009年6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部署开展裁判文书上网工作至今,该院应上网裁判文书的上网公布数达到967份,上网率为100%。
该院一是在上级法院网络办的指导协助下,严格落实省高院(2010)161号和(2010)337号关于裁判文书上网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成立了专门负责裁判文书上网和庭审直播的网络办公室,该室人员全部参加了上级法院组织的专业培训。二是为确保上网率,该院规定凡裁判文书制作完毕需要办公室加盖院印的,必须附送该文书的电子文本,以备网络办及时审查后上网公布。三是实施责任“倒逼”机制。对于上网的裁判文书出现质量问题和应上网而未上网的,根据瑕疵、错误的程度,除按照上级法院的有关规定处理外,另给予责任人100元至300元不等的罚款,在年终绩效考评中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