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从2006年起开始实行成品油价格调整综合配套改革措施,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建立出租车运价与成品油价格联运机制的通知》,市物价办2006年7月提出了出租车价格联动实施方案中的加收措施:油价上涨至5.36元/升,加收燃油附加费1元/次。截至2011年2月20日,90#汽油价格已由2003年的4.97元/升升至6.40元/升,升幅为119.12%,这个标准远远超过应实施联运的价格水平。

早在2006年国家发改委、省发改委都先后印发了《关于建立出租车运价与成品油价联动机制的通知》,文件主要精神即油价长涨到一定系数的时候,各地即可启动出租车调价程序。不久前,国家发改委再次印发了《关于提高成品油价格的通知》。通知第一条第二款:“成品油价格调整对出租车行业的影响,各地可采取调整出租车运输价格或收取燃油附加的方式进行疏导,在疏导措施出台之前继续采取发放临时补贴的方式稳定出租车从业人员的收入水平”;第三款:“成品油价格调整影响公路客运增加的成本支出,各地可以按油运价格联动机制规定,采取调整运价或燃油附加的方式适当疏导”。

我市出租车运价与全省其他17个地市相比标准是最低的。2006年以来,我省大多城市都对运价进行了调整:郑州市出租车公里租价2009年7月起由1.2元调整为1.5元,开封市从2010年7月起由3公里5元调整到2公里5元。洛阳市2009年、2010年连续两次对出租车运价进行调整。驻马店、南阳、漯河、周口等市采取的都是征收1元燃油附加费的办法。尤其是驻马店,早在2006年就按国家发改委运价与油价联动机制要求,启动了燃油附加。外省市,比如南京已经2次加收燃油附加,现在实行的是每车次加收2元。

每车次加收1元燃油附加费

本报讯(记者 杨 柳 实习生 郭 佳)“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改电【2011】66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自2011年3月15日起信阳市中心城区出租汽车每车次加收燃油附加一元,请乘客配合支持。”3月15日,细心的市民会发现,我市中心城区的出租车副驾驶位置上贴有一张蓝色的公告。

此次《关于加收出租汽车燃油附加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出台,是一项临时措施,并不是直接调高了我市中心城区出租车的起步价格。据了解,我市中心城区实有出租车1846辆,3月15日前执行的是2003年4月调整的运价标准,即起步价4元(含2公里),超出2公里,每公里租价1.2元,5分钟以内免收候时费,等候每超过5分钟按1公里租价计算。这个运价标准已执行了8年,在这8年中,成品油先后13次调整油价,但出租汽车运价一直未做调整,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出租汽车行业的正常运营。

每车次加收1元燃油附加费

《公告》指出,中心城区出租汽车每车次加收燃油附加费1元,这是什么意思呢?参加《公告》征求意见会并在会上发言的出租车司机、爱心车队队长陈启发给记者作了解释:“就是在原有的车费上加收1元钱。举个例子讲,从信阳日报社到八一路原来乘出租车需要4元,现在要在4元的基础上加收1元,就是5元钱。”陈启发说,加收1元的燃油附加费和上调1元起步费并不是一回事。“这只是一个临时涨价的措施,在起步价上调之前,涨价的形式暂且由此来代替。而起步价的上调大概还需要3个月到4个月的时间,到时候政府还要举行大型的听证会。”

3月15日,记者在采访中得知,我市中心城区的出租车绝大部分都已经贴上了《公告》,而一旦贴上这个《公告》,出租车司机就可以向乘客索要1元的燃油附加费。

大部分市民对涨价表示理解

3月15日上午,出租车司机陈师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已经在自己的车上贴上了《公告》,并且已经拉了5位乘客。他告诉记者,大部分乘客对涨价都表示理解,只有很少的乘客表示疑惑。“5个人中有3个人表示理解,1个人说能接受,1个人表示疑惑,但在听我解释后也爽快地给了。刚开始可能不适应,但只要我们耐心解释,相信过一段时间后,大家会坦然地接受这个规定。”

记者在随机采访市民时也发现,大部分人对出租车涨价表示能够接受。市民王女士表示,自己不经常坐出租车,感觉每次增加1元还是可以接受的,不会因为多了这1元钱就不坐出租车了。“8年前信阳的出租车起步价就是4元,现在物价飞涨,加1元也合理。”市民戴先生说。“外地城市很早就有这样的规定了,作为信阳市民我能够接受。”市民杨女士说。当然,价格上调了,很多市民也希望出租车的服务也能够上个台阶。“涨价合情合理,但也希望出租车的服务质量也能随价‘上涨’,别动不动就拒载我们。”市民张先生说。

上图为我市中心城区的出租车绝大部分都已经贴上了《公告》。

本报记者 杨 柳 摄